二、涉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于涉事企业存在的临时雇佣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操作间地面食物残渣存留,未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吊销欣程达营养餐配送中心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欣程达营养餐配送中心经营者赵洪海处以100万元罚款,禁止从事食品行业。另外,对运送人员车辆超载问题,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做出罚款、扣分等处罚。
三、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情况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党纪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一)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给予市市场监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郑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2.给予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喜庆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3.给予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王毅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4.给予西青区大寺镇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韩建伟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对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给予西青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陈力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