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要重点说的是,(对于取消醉驾罪)不要有误区,这不是让你可以喝酒开车,这不是一个概念。”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这是朱列玉连续第二年在全国两会上建议修改、取消刑法中的醉驾罪。与去年几乎清一色的反对相比,今年围绕存废之争也引发了业内的 理性探讨。
朱列玉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称,他的议案实质上是建议分情况、用不同法律手段治理醉驾罪。这被部分公众理解为醉驾不是犯罪,将成为合法的行为,这无疑是一种误读。
有数据显示,每年因醉驾有高达30余万人被判刑。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朱列玉认为应该要求犯罪越少越好,如果犯罪率居高不下,就要考虑从其他方面入手实际解决问题。治理醉驾和其他社会顽疾,都不能过度依赖严厉刑罚打击。
建议取消醉驾罪的背后
为何建议修改、取消醉驾罪?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醉驾入刑的立法原意是将醉驾行为列入犯罪进行打击,以保护醉驾者自己的生命和无辜路人的生命。但从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攀升,目前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
“从近十年的数据可以清晰的看到,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犯罪范围并没有起到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效果。”朱列玉强调,首先他要明确表示,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恰恰相反,他的议案建议是要限制醉驾罪在刑法中的适用范围,并建议加大对酒驾型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