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月11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开除党籍。据中纪委通报,胡怀邦“四个意识”缺失,背离初心,背弃职责,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
胡怀邦的违纪违法行为也与贷款审批有关。作为国开行曾经的“一把手”,胡怀邦帮助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的商业性项目获取48亿美元的贷款授信,给国家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金融事关国民经济命脉,“血脉不通,则百病缠身”。十九大后,金融领域反腐持续重拳频出,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均对此作出部署。《零容忍》第四集也指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导致金融领域监管缺失的原因,既有自身内部监管体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有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刊发的文章称我国“部分机构信贷领域制度设计有缺陷,制度交叉和规定空白同时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而且“对‘一把手’权力制约不足,对‘关键少数’监督还不够有力有效”,导致信贷审批环节腐败高发频发。对此,要“推动完善‘分级、分权、规避、制衡’的授信审批机制,对关键岗位履职用权形成有效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