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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辞职的市长又在区长位上贪污 辞职后仍然不收敛

作者:
2022-02-18 10:22:21

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原书记孙明一案的细节披露。

2月16日晚,辽宁省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孙明。

孙明曾因“千人上访下跪”被责令辞职。通报显示,在责令辞职后,孙明丝毫不收敛。

被责令辞职的市长

孙明,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今年61岁,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孙明早年曾担任过新金县印染厂见习技术员、厂办主任,之后在多个岗位历练,于2006年9月任庄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7年1月任市长,2008年9月兼任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

2010年4月,孙明因“千人上访下跪”被责令辞职。

据新华网2010年4月报道,当年4月13日,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社区(原海洋村)等地上千名群众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举报居委会负责人经济问题等,部分群众在市政府门前下跪,时间持续约30分钟,引发网络上“千人集体下跪求见市长未果”等议论。

大连市委、市政府认为庄河市市长孙明对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责任。

在沉寂1年后(2011年5月),孙明再度履新,成为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厅级),2012年2月任沙河口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12年12月去代转正。

2016年5月,孙明履新大连市沙河口区委书记,2019年10月成为大连市沙河口区委书记、一级巡视员,2020年6月卸任沙河口区委书记,2021年9月26日被查。

辞职后仍然不收敛

伴随着此次官方通报,孙明一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其一,不管是在担任庄河市市长期间,还是后来被责令辞职1年后,再度“出山”,孙明在敛财方面丝毫没有收敛。

2007年至2013年,孙明利用担任的职务便利,干预和插手中介机构服务活动,接受大连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请托,通过向财政部门推荐的方式,为该企业进入政府项目招标代理备选单位范围提供帮助,庄河市市长、沙河口区区长并多次收受钱款。

其二,孙明敛财的时间节点始于1997年,终于2021年。

通报提到,1997年至2021年,孙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36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共计2169.94万元。

政知君注意到,孙明早年曾担任普兰店市夹河庙镇党委书记,1997年1月成为普兰店市市长助理,从那时起他就已经开始收钱了。

孙明在2020年6月卸任了大连市沙河口区委书记。换句话说,在卸任之后,他仍旧大肆敛财。

2022年2月14日,孙明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孙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除了孙明之外,此次辽宁省还通报了辽宁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兴伟,丹东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孟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