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黄继宗参加工作。从这一年起到2001年担任正宁县县长,他认为这是他奋力拼搏的18年。那时黄继宗还能记着自己是农民的儿子,记着父母“瓜田不弯腰、李下不伸手”的叮嘱,勤恳工作,严守纪律。这期间,黄继宗经人介绍认识了于改香,与她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从小在林场长大的于改香手巧能干、勤俭持家,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
那时候,黄继宗与什么人交往、怎样交往,于改香都积极参谋、把关,她曾多次当着送礼人的面,把礼品扔出去,甚至还拉着黄继宗把一些别人送来而又退不回去的钱交给纪委,俨然是家里的“纪检员”。
有一次,女儿幼儿园放学回家问于改香,“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开着车来接,而我没有?”于改香听后,摸着女儿的头说:“车是公家给爸爸干工作用的,不是给咱们用的。”
没有人是天生的腐败分子。大好的年华,黄继宗也曾为理想挥洒过汗水。若他能像一开始那样严以修身,正心明道,他的妻子能一如既往当好贤内助、廉内助,结局应该是圆满的,但遗憾的是,进入第三个18年后,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2001年8月黄继宗担任正宁县县长后,施展才华的平台大了,跟在后面当拉拉队捧场的队伍也长了,开始自我膨胀。起初他对于“有心之人”的“围猎”还有所防范,然而,一次提拔失败的打击,直接改变了他的价值观、权力观。
2006年,是黄继宗仕途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当时他自认为工作出色,希望能更进一步。“在考察的时候,我的排名是比较靠前的,但是组织考虑后没提拔我,我感到非常挫败。”黄继宗说。
当时,一些人跟于改香吃饭的时候开玩笑说:“你当着家呢,你拿出来500万他就当上了嘛。”于改香闻言痛哭一场,将黄继宗落选的原因归结为没有送钱送礼。面对审查调查人员,于改香坦言道:“从那时开始我的思想就转变了,没钱人这么可怜,没钱是这么可怜。”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她脑子里就想一定要做生意,要挣钱。
面对妻子的错误认识,黄继宗不但不教育引导,反而采取了认可、赞同的态度,结果夫妻双双心态失衡,价值观严重扭曲,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成了他们最大的人生追求。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对个人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党员干部坐惯了升迁的“快车”,对于一次两次的“停顿”便心生不满,认为是“钱没花到位”“关系不够硬”。跑偏的“官念”,成为他们陷入腐败泥潭的推手,黄继宗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开“夫妻店”合力敛财,信奉“捞大钱当大官、当了大官捞大钱”
两年后,黄继宗晋升为庆阳市副市长。然而,组织的信任并没有校正他的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他仍然执迷不悟,把人生目标定义为“捞大钱当大官、当了大官捞大钱”,常把“升官靠钱财,当官为钱财”挂在嘴上。
此后,黄继宗开始把权力当作明码标价的“商品”,把私营企业主当作其致富路上的“财神”。他利用担任庆阳分管城市建设规划副市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主动遵循总规、优化详规,实际违规”的操作方法,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为不法商人开绿灯、搞变通,谋取不当利益,自己则借机大肆寻租揽金、以权生钱。
经查,黄继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协调办理有关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89次收受45名商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1800余万元。
对于黄继宗的改变,于改香不再像以前一样监督提醒,反而大力支持。当她看到亲戚朋友大把花钱而自己囊中羞涩时,更“咽不下这口气”,在黄继宗的默许和支持下无视自己国家公职人员(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走上经商的道路。彻底从“廉内助”变为“贪内助”。
利用黄继宗和油田的关系,于改香开办了石油公司,通过给油田打井队提供泥浆料,第一年就挣到了120万元。
“一年120万,什么概念,我在法院工作一辈子都不可能挣这么多!”提及此,于改香情绪仍有波动,旋即她又低下头,“我当时被从没有想象过的巨额利益冲昏了头脑,想着我终于也可以扬眉吐气,抬头做人了。”
这之后,于改香的口头禅变成了“钱里面有火呢”,像飞蛾扑火般,一心扑在捞钱上。而看到了“赚钱捷径”的黄继宗对妻子做生意的态度慢慢由动摇变成支持,甚至亲自出面拉关系、打招呼、接项目,使家族生意遍布油田、小额信贷、房屋装修、城市绿化等多个领域,短短4年就获利1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