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4月,黑龙江省委就甘南县两名地方干部迫害女知青事件组织召开了现场批判会。会后兵团党委结合在兵团存在的问题,在4月21日完成了一份传达贯彻省委精神的情况报告,报告中指出:“自1968年1月至1973年3月4年多的时间内,全兵团共发生奸污、污辱、调戏女知识青年案件365起,已结案处理314起,已核准待处理的18起。已处理的案件中:判刑89人;定为坏分子的35人;给党内纪律处分的102人;给团内纪律处分的14人;给行政处分的64人;批判教育的10人。打骂迫害知识青年案件13起,已结案10起,其中判刑5人;党内纪律处分3人;批判教育2人。”
在此4个月后,兵团16团团长和参谋长即遭处决。由于当时普遍存在一人多案的情况,再加上干部性侵知青现象自16团发生“常吕事件”后已被有效震慑,在兵团时期被清查出来的性侵女知青的干部人数在350人上下应该比较接近真实。那么,在这个数目中军人占有多少呢?
原兵团办公室现役军人陈吉才给出的答案比较权威,因为他曾受沈阳军区委托参加了对兵团现役干部违纪案的全面复查工作,他告诉我:“精确的数字我说不出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兵团8年时间里,3000多现役干部中有100多人犯了生活作风上的错误。当时我听说有个非正式的规定:搞一个女知青判5年,搞两个10年,依此类推。”
“这项工作我们5人搞了有半年,复查了所有100多个当年被查处了的案子,只有16团团长和参谋长的那两个大案不在我们的复查范围内。沈阳军区军事法庭在1983年专门对他们的案子进行了重判,算做正常死亡,恢复了军人待遇。
“在那段时间我对兵团军人的违纪情况有了个全面了解。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3师的3个犯错误的团长,都姓一个姓。其中有个团长以前是全国战斗英雄,他文化比较低,战争年代作战特别勇敢。他搞了两个女人,一个是女知青,一个是他手下非现役干部的老婆。那个女知青不简单,先和连队司务长、军务股长搞,然后千方百计地找上了团长。团长后来写的交待材料我看了,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