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一经曝光,就引发举国关注。而法治的力量,在案发之日起就全面彰显政法机关的办案情况。
及时高效并且全程公开:
2015年
3月20日晚,赵黎平持枪杀害一女子。
3月22日0时02分,新华社发布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的消息。
3月24日,公安机关以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3月25日,检察机关对赵黎平批准逮捕,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
2016年
8月27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赵黎平涉嫌的罪名已经从故意杀人增加到了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
而且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已经从赵黎平曾经任职的内蒙古变成了与其毫无关系的山西太原。
11月1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2017年
2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赵黎平死刑。
至此笔者有几句肺腑之言——
今日赵黎平之死,是中央依法严惩腐败的鲜明注解。
举国关注的案件得到了事无巨细的信息披露,权威透明的案件发布,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实现了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更是最强的公信力。这是严格执法的底气,更是铁面无私的责任!更何况身居高位却持枪杀人是没有任何辩解余地的严重罪行!
公众的愤怒感同身受,舆论的关注理所当然。今日赵黎平之死,是中央依法严惩腐败的鲜明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