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周再电毛,汇报与国民党代表刘为章谈话情况,称刘为章声称,如八路军未与日军在华北妥协,就应发动攻势,牵制日敌云云。
刘为章的话显然让毛泽东非常不满,他当即愤然复电称:“国民党现已大慌,却仍想用激将法使我为他拼命,所谓中共与日妥协一类鬼话可置之不理,对配合作战,可满口答应,请其速发饷弹等。”《毛泽东关于国民党对日寇进攻惊慌失措致周恩来电》,1941年5月9日。
这里,“对配合作战,可满口答应,请其速发饷弹等”,进一步印证了毛前日回电的关键所在。
注意到国民党的“激将法”,毛泽东马上与朱德、王稼祥等领导人商量了应付的办法。中共中央当天将国民党要求配合作战的消息电告了前线将领,说明:“敌正集中兵力,企图进攻河南、陕西、云南,打通平汉路,截断西南、西北交通线。
对豫陕两方,闻(敌)调动兵力在四个师团以上,日来平汉、同蒲各路运输甚忙,战事有在近日发生可能。”“国民党要求我军配合作战,惟仍想用激将法,谓中共如不与日妥协,便应在华北发动攻势,制止敌进。”
毛泽东在电报指示中说明:“我们方针,决不被其激将法所动,仍按我军现在姿态,巩固各根据地,耐心发展敌伪奸三种工作(这是极重要的),按当地情况许可,拔取敌伪某些深入我区的据点。
在接近豫陕地区,应有相当部队配合友军作战,并极力发展统战工作。”《毛、朱、王、叶关于对日寇进攻形势的分析与我们的方针致彭、左等电》,1941年5月9日。
在这里,“仍按我军现在姿态,巩固各根据地,耐心发展敌伪奸三种工作”,是毛泽东这时对“不成问题”的“配合作战”的具体考虑。当然,毛并不反对采取一定的作战行动,但他明显不主张部队向外采取进攻性的、直接配合中条山战役的作战行动,而是特别说明,这种配合应“按当地情况许可”,以“拔取敌伪某些深入我区的据点”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