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看后指示:我判决美国间谍是我内政,有我们自己的法律尊严,与联合国何干?!如我告到联合国,是我自己套上圈子。至于敌人大骂,我们才不怕!对危害我国家的外侨,要按我国法律办,一定要判刑,对其中表现好的,可另行对待。
两起美国间谍案 震惊美国朝野
1954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开庭审判两起美国间谍案,控诉包括11名美国人在内的22名罪犯。当天,首都各界的数百名群众来到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上旁听,罪犯的罪证陈列在一边,手枪、冲锋枪、卡宾枪、收发报机、空取器等赫然在目。
审判长贾潜宣布开庭后,首先受审的是唐奈、费克图的间谍案。11名身穿黑色棉袄、剃着光头的嫌犯在解放军战士的押解下进入法庭,在审判席对面一字排开。审判长一一传讯了各被告的姓名、年龄、国籍、籍贯。通过军事检察员姚伦宣读起诉书,得知:
1952年11月29日夜里,一架美国中央情报局C-47型间谍飞机由美国驻汉城的军事基地起飞,沿着朝鲜的东海岸向北飞行,小心地绕过地面高射炮防空火力网,趁着夜色越过鸭绿江,偷偷进入中国领空,向中国吉林省安图县方向飞去。为掩人耳目,飞机上没有任何标志,机内除两名飞行人员之外,还有美国中央情报局特务24岁的约翰·托马斯·唐奈和27 岁的理查德·乔治·费克图。他们此行的任务极为机密,就是要用空取器接回以前被他们空投到中国东北的间谍李军英,以便从李那里取得所搜集的情报,并听取间谍活动的情况汇报,进而继续对中国空投更多的特务。
深夜,飞机飞抵预定地点吉林省安图县境内,并在上空盘旋,驾驶员在搜寻地上目标,唐奈和费克图则准备操作空取器。所谓空取器实际就是一个升降装置,在飞机不着陆的情况下,利用它可以把地面上的人或物资拉到飞机上。找到目标后,唐奈正准备放下空取器,忽然密集的炮火从地面发射过来,飞机来不及逃跑,已被炮火击中,晃晃悠悠地朝地面扎去。唐奈和费克图见情况不妙,紧急跳伞逃生。随着巨大的爆炸声,飞机落地,两名驾驶员同飞机一起葬身火海。唐奈和费克图捡了条性命,被我公安部队活捉。在打扫战场时,解放军战士从飞机的残骸中发现了卡宾枪、冲锋枪、无线电台、收发报机等武器装备和间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