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赃款去了哪里?记者在卷宗中看到她的交代笔录:
1.请客一百八十桌,3890元
2.送礼2400多元
3.外出探视消费2000元
4.婚丧喜事除人情外透支上百元
5.接济亲友300元
6.添置衣物3300元
7.购置高档衣物1380元
8.应收账款2825元
9.家庭零星开支9000元
10.日常家庭伙食透支28800元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汤兰英所盗窃的巨款,大部分用于吃喝挥霍。“讲阔气”“比大方”“好排场”的汤兰英以请客喝酒、送礼为名结交了大批基层干部,十年来先后请客180桌,大部分是县区干部,其中县级机关干部33人,区、公社干部35人,各企业负责干部40多人,这些人都是“汤府”的座上宾。无形当中,这些人也充当了汤兰英盗窃贪污的“保护伞”。
如东县某局领导,每次去马塘工作都住在汤家,也不给粮票,并以自己的职权批给议价粮和饲料作为报答;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早知汤兰英有经济问题却替其隐瞒,在1974年和1975年两次查账中,他先是策划让汤兰英借病溜往上海求医,为其掩盖罪责,后又买通查账负责人,对马塘信用社的账未全部核对就草草结束,两次逃过了查账。有群众说,汤府就是接待站、干部招待所。
汤兰英案件发生后,案件专案组要求相关领导干部将收到的礼物退回,经常在汤家吃喝的,责成给钱,一次一元五角。其中,还有6名干部受到了相关处罚,两次帮汤兰英逃脱检查的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被处以有期徒刑7年。
逍遥法外十年,却遭情人出卖
从现在来看,汤兰英更像是一个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交际花”。汤兰英嫌自己的丈夫身材矮小,面皮黑,不大方,为人小气,怎么都看不顺眼,因此长期以来夫妻两人关系不好,且日益恶化。汤兰英十六岁时就与马塘建筑站负责人孙某有过婚外情,先后与7个男人发生过“腐化”关系,汤兰英始终不肯承认自己是别人口中的“破鞋”。
卷宗中有这样的描述,“原马塘镇副书记、人武部长王某,汤兰英一见钟情,说王‘一表人才,年轻有为,清高正派,选这样的人作为终身伴侣,那是太幸福了。’因为为王某流产过一次,后又产下一女,因此对王某印象不好,说他没道德、没良心,从此关系疏远,断绝往来。”
与兵房供销社东安站负责人范某发生关系,后赠给范某衣服、鞋帽、布料等。凡是与她有过关系的人,她都相当体贴照顾,买东西相赠。当时的人都戏称,“汤兰英是个名不虚传的二姑娘倒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