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人的印象中,朱国华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高干子弟。陈光中回忆,“他好说大话,但为人热情,你和他聊什么都能聊。”
陈光中描述,朱国华性格不是太外向,但很爱玩,“他滑冰技术很溜,而且从滑冰帽到紧身裤,装备齐全。朱国华会裁衣服,有时和女同事聊衣服怎么裁。”
朱国华的母亲赵力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特约撰稿人周海滨采访时描述:朱国华不爱说,不怎么出去,喜欢画图,制作写字台、单人床,像个“小木匠”。
陈光中回忆,“朱国华对女性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兴趣,老问单位谁有男朋友没,但很可惜单位没有单身女性。”
但对朱国华在外面的事,单位的人也只是道听途说。“听说他不断换女朋友,但从没见他带过一个女孩子到单位来。”陈光中注意到,出事前几个月,朱国华开始收心了。有一次,朱国华告诉陈光中,说他找了个女朋友,准备结婚了。朱国华出事后,陈光中感觉很惊讶。
1982年10月30日,陈光中在天津宁园畅观楼二楼吃饭时,看到朱国华同一个陌生人进餐。饭后几分钟,朱国华就被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的几个警察带走了。他走得匆忙,一辆刚买的“永久”牌自行车扔在了机关门口。
判决书
朱国华等9名被告人共强奸妇女15人,强奸未遂7人,玩弄奸污妇女21人,猥亵妇女26人,拦截妇女17人,共计86人。
1983年9月18日,朱国华等六人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