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规定,在正当防卫的时候,出现杀人的结果,可以无罪,但是也有对防卫过度的界定。所以这桩辱母杀人案,如果按照法制精神来做,就是要看证据,杀人是否为正当防卫,或者是否有防卫过度。而不是用一个道德的判断,你是坏人,就该杀,这叫做为民除害。你是政府公务员,就该杀,这叫做抗暴。
为啥呢?因为你这个道德的标准谁来定呢?政府吗?想回到那种你是反革命就被杀掉的时代吗?南方系来决定吗?南方系什么时候正义过呢?欠了农民工血汗钱的无良资本家,也是他们号召保护的赖钱有理的对象啊。从法律角度讲,杀人确实是有罪,而辱母情节确实发生的话,应该作为要求减轻量刑的理由。总之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这个应该是法院的责任。至于法律的缺失,应该由立法部门来解决,而非由司法部门来解决。 】
2、爱国学者、网友:骗贷?非法集资?黑吃黑?
周扬帆(安防学者):
【基本上大家聊的根据就是《南方周末》记者王瑞锋的刺死辱母者这篇报道吧。报道写的挺好,挺煽情,但是就忘了说一点,被暴徒侮辱的的企业家苏银霞,除了欠黑社会的,还欠其他人几千万,其中浦发银行就欠了800多万,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也申请查封苏银霞570万的资产,根本不是什么正规渠道融不到资。实际上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事发前警方已经在调查了,苏银霞的老公早就跑路了,苏银霞姐姐因为非法集资已经在服刑了,同时,苏银霞自己也是在放贷的,这些都是公开的资料,报道里只字未提,反而对苏银霞进了几次马桶记的非常清楚。
我也能理解记者不写这些的理由,写了就变成黑吃黑,狗咬狗了,就没办法借此批判司法不公警察无能了。大家不用着急,让子弹飞一会儿再说。这个案子背后有很多南方系记者故意隐瞒或者至少是假装看不见的东西。 当然,我也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二审的结果其实不难猜测,改判十年左右。等二审结束,你们再回来顶我这个微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