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一年向外搬走九千亿,四大通道曝光!
导读:据公安部此前公布,2016年共破获地下钱庄重大案件380余起,涉案金额逾9000亿元。
地下钱庄向外转移资产
近年来,央行、外汇局、公安机关对地下钱庄的打击,保持着高压状态。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不仅对外汇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冲击,而且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危及金融安全。
而另外一些诸如出国留学、境外置业等正常资金转移需求,在“个人5万美元年度购汇额度”的外汇管理框架下,在不得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等等规定之下,非法外汇经营也在地下“疯狂”游走。
据广东省公安厅和外汇局最新公开信息显示,仅2017年以来,破获的案件涉案金额已近千亿元人民币。另据公安部此前公布,2016年共破获地下钱庄重大案件380余起,涉案金额逾9000亿元。
记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信息整理发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宣判的涉及“地下钱庄”的案例中,大量的“搬钱手法”高度相似,掩盖着资金的“暗潮涌动”:既有最常见的“对敲型”,即“跨境汇兑型”模式,也有境内汇集人民币境外ATM机取汇,还有通过壳公司、假贸易进行“公转私”的“支付结算型”模式,而进行黑市买卖赚取汇率差价的“黄牛”一直有其顽强生(124.8, 0.12, 0.10%)存的土壤。
手法一:“对敲”,套路最直接
记者通过对多个判例的研究发现,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是地下钱庄案件最重要的证据。除了少数判例是不法分子直接拿现金去地下钱庄兑换外币现金外,绝大多数汇兑都是通过在银行以不同人的名义开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为掩盖资金来源,地下钱庄往往会使用多人身份证开户,多的时候甚至达到好几百个。尤其在“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型”业务中起主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