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E老常应报社要求写些回忆文章。1984年粟裕辞世后,他写了篇《粟裕救新郎》,说的是件真事。
1940年,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某科长到某兵站检查工作,听说生得傻大黑粗,又身有残疾的站长王永安竟结婚了。碰巧长相清俊的新娘也进来,见有陌生人在,又听说是“上级派来检查工作的领导”,顿现畏惧之态,慌忙夺门而出,害羞地躲了起来。
于是,这科长武断地认定:王永安不可能被标致的江南女子相中而自愿成婚;不用问就知道是强迫。那新娘一见王永安,拔腿就跑就是明证!
科长无心再作了解,立即赶回江南指挥部,将此事向陈毅、粟裕作了紧急汇报:当过白军的王永安,恶习不改,旧病复发,强迫民女与之成婚……
陈毅一听,大发雷霆,说:“强占民女?这还了得!马上派人去,将王永安捆绑关押起来!”其他人也无不气愤异常。
在随即召开的讨论处理意见会上,陈毅提出:为了严肃军纪、党纪,挽回政治影响,取信于民,对王必须立即开除党籍、军籍,就地宣判执行枪决。
粟裕一直沉思不语,在陈毅征询他意见时,他说:党纪军纪必须严肃;但开除和枪毙一个同志,不可匆忙决定。他建议,再次派那位科长前去兵站作深入调查。并郑重要求:务必倾听群众反映和当事人(新娘及其父母)申诉。
结果,这位科长再作调查之后,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王永安在兵站工作忠于职守,其房东主动把自己的独生女儿许配给他,以方便照料他的生活。姑娘本人也欣然接受。由于兵站驻地距上级很远,敌人又封锁很严,结婚时,一直没来得及报告指挥部。
根据这一情况,江南指挥部再次开会,一致认为,不经请示批准而结婚,毕竟是错误的,应该给予批评教育。但此事的发生,又确有其特殊性;尤其重要的是,非但谈不上什么“强迫”,未造成不良影响,反而体现了新四军和老百姓鱼水深情!因此会议决定:解除关押,免予处分。
E老有些气恼地说,我文章的题目原来叫《粟裕救新郎》,但军报(军队最高级别的报纸)发表时,未经我同意,就改成了《陈毅粟裕救新郎》,还将陈毅说的“枪毙”一类的话,改成了“有人”。王永安明明是粟裕从陈毅那里救出来的么?他们一改,就不大合逻辑了,陈毅从哪里救王永安?
二十
曾与某个国家级出版社编辑谈粟裕书稿审核,对出版社上级部门及专门机构办事的拖沓、官僚、中庸,两人有共同的感慨。良久,我说:“出版社愿意出版就行嘛,还要交上级审稿,控制这么严,不是好事吧?”编辑说:“也不能这么说。有些书稿确实该审的,不然社会影响不好。毛毛的《我的父亲邓小平》出版后,反馈意见很强烈,不满意的人太多,出版社都以此为戒。”
有回到A老家,聊及出版审稿的事儿,A老气恼地说:“该审的不审,不该审的一审就是一年!《我的父亲邓小平》,他们谁审了?与历史不符的地方多得是!”
想想新浪读书频道还在连篇累牍连载该书,我无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