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一直流传着“进入纪委工作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的说法,但这个“保险箱”也变得不再保险了,中纪委开始公开处理纪检系统的干部。金道铭落马标示纪委系统不惮自曝家丑。
1970年,17岁的金道铭成为了北京市东城区城建房管局的一名工人。两年后,他进入了共青团北京市东城区委工作,一干就是7年。
1987年,34岁的金道铭成为国家监察部办公厅的一名干部。此后的将近20年中,金道铭一直在纪委监察部门工作。
2006年,在中央工作20年的金道铭前往山西工作,最初他的职位是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在山西工作了8年后,2014年,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时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0月14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镇江中院审理查明: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金道铭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7813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