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捷生育有两个女儿,一个是我国最早的MBA博士后,一个是搞工艺美术的专家,她们各自在自己的领域里扎实地工作着。
李振军,贺捷生的第三任丈夫。1920年6月5日生于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苗族。少年就读县立模范小学(今文昌阁小学),成绩优异,后考入沅澧中学。1937年到达延安,参加了革命队伍,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振军、贺捷生夫妇与来访客人
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后,曾在延安陕北公学、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结业后留校工作。后任抗大总校教育干事、党务干事,抗大二分校指导员、宣传教育股股长、大队代教导员,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晋察冀军区抗大十分校,军区政治部、一分区抗大、一分区三团政治处任指导员、宣传干事、股长、主任教员。1943年调往前方部队任团政治委员、旅政治处主任、军秘书等。
解放时期,1945年-1964年,先后在晋察冀军区、东北一纵队、第48军团副政治委员、政委治委员、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参加了辽沈、锦州、平津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治部秘书处处长、师政治委员,军干部部副部长、部长,政治部主任,兵团干部部副部长,1955年后调广州军区任青年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5军政治部主任,第47军副政治委员、代政治委员。1970年第47军北调时,留在湖南任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省委书记。1978年调回部队,任军事科学院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并领导叶剑英传记组。1982年中国人民武警部队成立后,任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副政治委员、第一任专职政治委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李振军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1960年晋升为大校军衔,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李振军在书法、诗词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诣。他的字龙飞凤舞,潇洒流畅;他的诗也明快爽朗,含意深刻,颇具儒将风度。曾兼任《民主与法制》、《中国老年杂志》、《红叶诗刊》、《中国作家协会基金会》、《老区建设委员会委员》等刊和协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