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云周西村的石三槐等人被捕,石五则也是其中之一。敌人对他名为逮捕,实质是在保护。在这次“受审”时,他再次将刘胡兰等人全部出卖。 1月12日,与石五则一道被捕的石三槐、石六儿与刘胡兰烈士一起牺牲,石五则却平安回了家,这引起了公安机关和许多人的怀疑。因此,1947年10月,我公安机关将其抓获。但是,由于他本人拒不承认出卖过刘胡兰,再加当时战事频繁,没有来得及对其进行周密侦查,未获得足以证明其罪恶的证据,便于1947年12月23日将其暂时释放。
解放后,由于受难者家属等干部群众心中疑团未释,一直向公安机关反映有关情况。1958年底,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了严密侦查,终于查清此案。在法庭上,石五则百般抵赖,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1963年2月14日,石五则这个叛徒被枪决。在参与屠杀刘胡兰等烈士的罪人中,他是最后一个受到惩处的。
此前,与此有关罪犯一一有了结局。
吕善卿,国民党文水县三青团书记长,是“1.12”大血案的主谋之一。 1947年2月2日解放文水城时被俘,经审查后处决。
吕德芳,大象镇地富复仇队队长。解放文水县城时被我军击毙。 冯效异,阎军215团一营营长,“1.12”大血案主谋之一。解放文水县时逃脱,后在晋中战役中被人民解放军击毙。
孟永安,曾任云周西村伪村长,与敌特金川子、白占林在解放文水县城时同时被俘。在追审此案中,孟永安病死在狱中,金川子审讯后判处死刑,白占林判刑后病死在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