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丁盛其实并没有很深的历史渊源。1949年8月,我所在的四野第48军解放赣西南地区后,军主力奉命就地驻防剿匪。这里是丁盛的家乡,当地一些群众向我提到他,我才知道有个丁盛。此时他是45军135师师长。1960年,丁盛率由44军和45军整编而成的54军主力在西藏平叛,恰巧我也参加了这场斗争,才第一次见到他,并有过短暂的交谈。1968年春他从新疆调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一年多后任司令员,我先任军区司令部办公室秘书科长,后任办公室副主任,才与丁盛有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係。
我从1951年开始做秘书工作,1953年调中南军区司令部。几十年间,除当过几年作战参谋外,一直在秘书部门围着领导转。几十年的秘书工作经历使我得出一个结论:领导干部的活动,从工作到私生活,很难逃出一个尽职尽责的秘书或秘书部门的眼睛。以我对丁盛的了解,从一开始我就对加在他头上的罪名深感怀疑。及至看了他的“罪证材料”,更感到难以令人信服。
1988年8月,我回山东探亲,在烟台意外地与丁盛夫妇相遇。他们住在一个老战友的孩子家。我与丁盛进行了一次长谈。我问他:定案材料中讲,他曾于1976年8月8日对“四人帮”在上海的党羽讲,60军“我根本调不动”,“这个军的几个师,就摆在无锡、苏州到上海这一线,我很担心”,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激动地说:“根本就没这回事!60军是我到南京之后,为了战时加强长江口的防御,经我提议,报中央军委批准,才从江北调到沪宁线的。如果我指挥不动,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如果不是心存偏见,应该承认丁盛讲得确有道理。
定案材料又讲,“四人帮”在上海的党羽听了丁盛关于他指挥不动60军的谈话之后,便给他们控制下的民兵突击下发了大量武器弹药,准备发动武装叛乱。材料的炮制者竟然没注意到,1976年12月10日发出的中共中央文件《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中,早已认定“今年(1976)6月,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病重后,王洪文多次催促上海市某些领导人给上海民兵发武器弹药”。可见此事早在所谓丁盛关于60军的谈话之前两个月,“四人帮”就已作了决定,现在却又扣到丁盛头上,露了大马脚。这种造假水平实在太低,用一句山东话讲,是顾头不顾腚啊!
听了丁盛本人的陈述和研究了若干材料之后,我感到对他的定罪材料存在着很大的任意性,破绽百出;而且对丁盛这样处理,并不是对他一个人的问题。我有责任帮他把此事弄出个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