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霞曾向警方供述,她在“天上人间”任营业部副总经理,化名孙阅庭,其职责是为客人预订包房、介绍陪侍小姐与客人喝酒、唱歌。期间,有客人让其介绍小姐做女朋友,其实是安排小姐卖淫,她便打电话约小姐,小姐们也明白“交男朋友”就是卖淫。小姐卖淫的价格一般是3000元或5000元。她们交易后,会给她800元到2500元的“介绍费”。
媒体注意到,一审被判处4年徒刑时,孙立霞年仅24岁。
她曾当庭翻供,辩称并未介绍卖淫,只是介绍双方交朋友。法院认为,鉴于在案多名证人的指证,以及孙立霞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足以证明孙立霞介绍卖淫的性质。故认定孙立霞犯介绍卖淫罪。
有后台?
媒体注意到,“天上人间”到底有没有“后台”和“保护伞”,这是一个至今仍常被提及的话题。
“天上人间”被查半年后,时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忠义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天上人间”等被查的娱乐场所,还未发现有公权力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