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挖出大宝贝让日本眼红,北京一语扇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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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7-04-05 15:51:31

中国再挖出大宝贝让日本眼红,北京一语扇耳光

日本野心不小

《美日安保条约》暗藏重要玄机

这些年来,我们屡次听说美国向日本确认钓鱼岛问题“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似乎美国早就答应了会替日本“保卫”钓鱼岛。但是,很少有人去查证原文究竟是如何说的。

1960年签署的现行《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规定:“在日本国施政之区域发生的对缔约任何一方的攻击,都被缔约国视为危及本国和平与安全之行为,缔约国将根据本国宪法规定及程序,采取行动应对共同危险。”

关于第五条内容,日本政府的“喊话”和“暗示”、日本媒体的“解读”,都在强调美方相关表态意味着美国对钓鱼岛明确承担防务义务,正如对日本本土一样。但实际上,作为老牌外交强国,美国在对外条约中往往为自己留出最大的解释空间,以及尽可能充分的“灵活性”。在这一规定中,美国虽然承担一定义务,但并不是要自动或无条件地“保卫日本”,而是附带了重要的前提条件——“根据本国宪法规定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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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七款,宣战权在国会而非总统手中。虽然总统可以调动军队,但其在发动或参加战争时,需经过国会授权。这既可以视为美国国内的政治设计,也可以看做对外交条约义务的“缓冲地带”。美国是否参与对日协防,并非如日本有些人说的那样“斩钉截铁”,而是存在着一个不确定的模糊地带。

事实上,《美日安保条约》之所以要用“施政之领域”这样的字眼,原本就是美方规避军事义务之举。在美日1952年签署旧安保条约时,美国人还比较朴实(或者说还没想明白),将适用范围描述为“(日本)国内”等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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