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观点认为,不排除有人是在变着花样博名气。以周子瑜涉“台独”事件为例,广告人范可钦就曾分析称:“艺人最大财产就是知名度,她因为此事获得世界级的知名度。长远来看,大家都知道她是谁,这要花多少钱才买得到这样的曝光?只能说她的经纪公司很厉害。”
同样的道理套用在影片上似乎也能说得通,毕竟知名度与票房多少有些关联。倘若赵薇等人的本意就是借助“敏感话题”为影片造势的话,我们也只能抱憾地说他们“真是太傻太天真”了。须知炒作也要讲节操,这种挑战舆论底线、肆意触碰政治红线的做法,只能引发严重后果,怕是决非被网友们抵制就能了事的。想来,赵薇等人应该不至于如此胆大妄为吧。
当然,演艺人士屡屡触发敏感政治话题,与“犯错成本”低廉不无关系。粉丝的亲和包容与发展环境的相对宽松,某种程度上都会降低艺人对自己言行的检视和要求。很多明星“犯事”之后,会选择离开公众视线暂避风头,或是找人做做公关,等风声一过,很快又能找到出来捞钱的机会。如果不从管理上下功夫,科学合理地约束和规范演艺人士的言行,类似的事情恐怕还会发生。
笔者奉劝那些错把“任性”当“个性”的明星不要视民族大义为儿戏,否则触犯了众怒,后果真的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