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那天,国栋哥路遇一老太。老太太,疯疯癫癫,语无伦次。栋哥,善心大发、正义感顿起,真把自己当成了警察,上前询问,“大娘,您没事吧?我送您回家。”疯老太声称,她是县公安局局长的亲娘,因遛弯儿迷路,找不着家了。栋哥,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背着疯老太走10多里地,去公安局领功受赏。唉,利令智昏。
到局子门口,疯老太死活不肯进去。栋哥,叫她在问口等着,而后,一溜风地跑进局长办公室,“陈局长,你母亲……”(陈局长的母亲,已去世20多年。)
经过一顿暴打和审讯,栋哥交代了,假借警察身份诈骗、勒索村民,赃物有:地瓜、白菜、豆角、袜子、衬衣……(这个sb!)
这案子,往大了说,得蹲监坐狱,到死为止;往小了说,也不叫个事儿,批评教育。犯罪性质,全凭当官的一张嘴,只要陈局长高抬贵手,事儿就了了。
凌先生和他小儿子凌国梁,为了国栋的事,天天往县里跑。那天,爷俩又去公安局送礼(一瓶中档次的瓶装酒。凌先生,珍藏好多年,都不舍得喝。这是他们家仅存的、唯一值钱的、能称之为送礼的礼品了)。
有那么句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小鬼”挡路,“局长很忙,没工夫接待你们。有啥东西,就放我这吧,我捎过去。”那能给他吗?一个看门房(收发室)的“狗”。于是,爷俩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小警察,怒了,怪眼圆翻,“我看看是啥酒。”,说着,夺过酒瓶,“啪嚓”摔地上……
酒香扑鼻。嗜酒如命的凌先生,他的心在流泪;而身为孝子的凌国梁,他的心在流血……
去趟县城,一个来回十几公里。国梁,还强点,毕竟年轻;可凌先生,那么大岁数,外加上火、操心、憋气,身体每况愈下,终于病倒了。在弥留之际,一再嘱托国梁,“你大哥的事儿,就托付给你了。”,嘴里还一直念叨,“我这辈子,活得不值……”
凌先生,走了。
官方解释,凌国梁的犯罪动机,纯属个人恩怨。但,笔者认为,他的犯罪心里很复杂:
1、没朋友、没妻儿,加之双亲故去(国栋死在狱中),更令他心无牵挂。
2、与父、兄的价值观和遭遇基本相同,想步入仕途未果,心灰意冷。
3、哀莫大于心死。他的心,死了。你自己都活腻歪了,还能珍惜别人的生命吗?
4、超级枪痴。对枪的痴迷,已达到了变态的程度,只有活靶子才能满足他的欲望。(电影《枪王之王》,律师说,“一个人的兴趣,反映出他的个性和人格……会潜移默化的增加杀戮性……”)
凌父去世那年,梁哥伤心过度,以泪洗面,致使嗓子发炎、感染,视力也明显下降。最后,嗓音变得沙哑,视力永远没能恢复。按常理说,眼残会令枪技尽失、功力全废。但,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