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教授认为,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的需要。武警部队履行使命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目前,部队执行任务所依据的人民武装警察法、戒严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等一系列法律均处于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之中。国家安全法是安全法律制度的龙头。反恐怖主义法有十条涉及武警部队,为武警部队执行反恐任务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对武警部队的要求都需要体现在人民武装警察法之中。人民武装警察法需要据此修改完善。另外,武警部队总体战略“多能一体、有效维稳”是武警部队建设和履行职能使命的重要指针,必须写入人民武装警察法。
“修订人民武装警察法还有一个重要的现实原因,就是适应武警部队职能任务拓展的需要。”钱蘅副教授说,武警部队任务范围不断拓展,一些任务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最为突出的就是人民武装警察法对警种部队遂行任务没有细化的规定。目前,人民武装警察法以规范安全保卫任务为重点。警种部队担负的基本任务是抢险救灾和参加国家经济建设。警种部队在执行这两类任务时从人民武装警察法中找不到更具体的条款,这是警种部队官兵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需要通过修订人民武装警察法改变这种状况。
“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是引领和保障武警部队调整改革的需要。”周健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对武警部队,报告明确提出“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在习主席和军委统一部署下,武警部队深化改革正在推进,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编成、战备训练标准、政策制度规定、组织管理模式、后勤保障方式、监督检查机制等都将发生新的变化,需要通过修法来形成基本制度,以长期引领、规范、保障、指导建设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