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并明确提出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等三项举措。今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再违规经商可不能抱一点侥幸心理了!
2、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全程留痕、严肃查处
【红线】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成效】
中央深改组会议明确指出,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经调查核实,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说到做到!对碰触红线的领导干部,中央一点也不手软。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过问案件、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再次公开通报了7起。
3、央企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要调整
【红线】
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2014年8月18日)
【成效】
央企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得不到监管,往往就会变成滋生腐败的“温床”。对此,中央深改组第四次会议明确指出,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会议还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收入有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