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候选议员当初在参选立法会时均已签署了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声明,但与他们在就职宣誓中的行为相比较,他们当初所作的提名声明内容明显不实。"陈清霞说,香港当局应当调查他们是否违反《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参选时是否有作出虚假的法定声明。
此外,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对于煽动叛乱、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也有相关规定,上述候选议员在立法会上公然鼓动"港独",实施叛乱、分裂国家的行为,已严重涉嫌触犯刑事条例的规定并构成犯罪。
陈清霞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包括立法会在内的所有建制必须严格依法运作。少数候选议员这种拒不依法宣誓、公然藐视和违反"一国两制"原则和基本法的行为已严重干扰香港的社会治理,极大损害了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品质,立法会和香港当局绝不能姑息纵容,必须严格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