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的要说,都你死我活了,还管这么多?事实上,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日虽然打得很激烈,但彼此并没有宣战。
宣战是战争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东西其实也是新事务。在1899年跟1907年,在荷兰的海牙召开了两次海牙和平会议,讨论了战争法,这个会议是俄皇尼古拉二世召集的。当时大家都在抢地盘。俄罗斯有点弱,怕抢不赢,所以借着和平的名义开会,对战争的规模进行约束。在会议上提出了宣战这个东西。当然还限制了一些战争的手段,又比如禁运之类的,防止战争打起来没完没了。
后面,这个和平会议还搞了一个海牙仲裁法庭,前些天,跟菲律宾玩仲裁的就是这个机构了。
抗战时期的蒋介石
有了战争法,打仗就要宣战。可是日本人侵华时没有宣战,它不宣战,一是想避开一些国际法的约束,宣了战,就进入了战争状态,就要遵守一些战争法,我们说战争法是限制战争规模的,对实力弱的一方有利,对实力强的一方不利,所以日本就想规避国际法。于是,日本是不宣而战。
而中国也没有宣战,为什么呢?中国也是无奈,一来,中国需要从外面运进大量的物资。如果宣战,日本就会要求禁运。这样中国就得不到任何物资。二来,中国在日本还有侨民,如果宣战,这些侨民的安全就更得不到保障。
而中国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才于1939年向日本宣战。同时,也宣布停止支付给日本庚子赔款。
所以,这个赔不赔钱,跟宣战有关系,你没宣战就停止支付,会对自己的国际声誉造成更大的损失。
另外,那些钱名义上支付给了日本,但并没有汇到日本人的帐上。只是存到了在英国的一个帐目上,蒋介石表示我是给了,但要先存到这个帐户上,等和平之后再支付。当然,这笔钱直到战后,也并没有支付给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