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贿选“天字一号”案:致省人大代表体系瘫痪
核心:辽宁贿选案涉及范围广泛,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共有62人,因贿选被停止代表资格的超过38人。因为人数凑不足半数,辽宁人大常委会已无法召开会议...
据政府官方媒体报道,为处置辽宁贿选案而于9月13日临时特别召开的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透露的信息骇人听闻:由2013年1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有45名因涉及拉票贿选,其当选无效;而当时投票的619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有523人涉及贿选,目前已经全部辞职或被罢免,其中包括省人大常委会原有62名成员中的38人。
辽宁贿选案堪称中国贿选“天字一号”案,此案引发中央高层震怒。人大委员长张德江紧急召开临时会议处理该案。这是人大12年来第一次召开临时会议,其蕴含的意义非同寻常。张德江在会上措辞极为严厉,他连用三个“挑战”和两个“底线”来形容贿选事件的严重性,称“这突破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挑战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辽宁贿选案案情严重程度史所罕见,该省人大常委会过半人数被查,已经无法正常履职。由于102名辽宁团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8人为中央分配,实际该省选举产生94人,以上数字意味着,该省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有48%属于通过拉票贿选违法当选,而今其当选被宣告无效;而辽宁省原来619名本届人大代表,更有84%涉及贿选,目前已经辞职或遭罢免,其受贿金额惊人;该省人大常委会62名常委,有超过六成因涉及贿选案辞职或遭罢免。
由于半数以上成员辞职或遭罢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无法召开常委会会议正常履行职责。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进行创制性安排,成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