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将国民党送上“断头台” 台海变天
台湾当局领导人蔡英文
蔡英文将国民党送上“断头台”!
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经“立法院”三读通过,蔡英文公布,于8月12日正式实施。香港媒体评论称,以民进党强势主导的大清算版本,“法案”上路的这一天,也是国民党被送上“断头台”的日子。
这个“法案”最厉害之处有几个条文,首先是第五条不当党产的定义。条文明订:政党、附随组织自“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即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或其自“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交付、移转或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于本条例公布日时尚存在之现有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竞选经费之捐赠、竞选费用补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政党、附随组织自“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以无偿或交易时显不相当之对价取得之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竞选经费之捐赠、竞选费用补助金及其孳息外,虽于本条例公布日已非政党、附随组织或其受托管理人所有之财产,亦推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
民国三十四年(1945)是台湾光复年,上述条文专攻国民党接收日产的部份,让国民党一枪毙命。
此外,就是第六条的充公与追征条款。条文明订:经“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属不当取得之财产,应命该政党、附随组织、受托管理人,或无正当理由以无偿或显不相当对价,自政党、附随组织或其受托管理人取得或转得之人于一定期间内移转为“国有”、地方自治团体或原所有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