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坚决干预下,青海省委不得不重新讨论杨案,终于作出改判决定,判处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
1985年7月31日,青海省召开公判大会,将杨小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西宁市万人空巷,争睹这个现代“高衙内”被法律严惩、争睹正义战胜权力的大快人心场面。
勇于为受害者伸张正义,陈宗立被誉为“人民的记者”
杀人凶手杨小民被处决了,但是包庇凶手的有关责任者怎么处理?青海省广大人民群众仍在拭目以待,陈宗立也在密切关注着这场斗争的结果。
1985年12月1日,中央赴青海查处杨案工作组向中央写了一份《关于杨小民错判案有关责任者的错误事实、性质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说,经3个月的工作,先后调查了243人次,取得了351份材料,基本查清了有关责任者。包括原省委书记赵海峰、原省法院院长杨树芳(后提升为副省长)、案发时的省法院院长杨西林(后提升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原省法院副院长郑仲良等8人的主要错误事实和责任。鉴于他们歪曲事实,故意偏袒,枉法裁决,严重渎职,中央工作组向中央建议,有的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有的开除党籍,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给予其他处分。
1985年12月初至月底,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有中央赴青海查处杨案工作组全体成员、青海省委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汇报会。陈宗立应邀列席会议。会议马拉松式地断断续续开了将近1个月,薄一波同志亲自主持会议,中央工作组和青海主要领导展开针锋相对的较量。中央工作组重要成员、副部级干部张耀在发言时由于义愤填膺,拍案而起,致使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当场去世。中央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中央工作组给他送的挽幛上写着:“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陈宗立也应邀参加了追悼会,并为张耀送了花圈。在此之前,中央工作组的另一位成员、司局级干部在赴青海查处案件中,由于操劳过度,已先于他去世。为了维护党的威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主持正义,党的两位高级干部就这样离开了人世,这是与邪恶力量斗争付出的高昂代价。
1986年4月4日,陈宗立、李蔚和原《光明日报》副总编辑马沛文联名发表了第三篇情况反映:《对纠正青海省一桩死罪轻判大错案的述评》。这篇长达15000多字的情况反映从理论的高度阐述了杨案以及官官相护造成的恶果。
杨小民被处决后,青海省一批包庇罪犯的责任者受到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