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立1945年出生在江苏北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62年考入南京大学中文系,从中学到大学,历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在学校时20多次被评为校、县、市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在校期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大学毕业后,他主动要求到艰苦的青海工作,先后在部队、青海省文化厅、教育厅工作。70年代,他被推荐当上了《光明日报》记者。从此,这个文弱书生就开始了“铁肩担道义”的记者生涯。
在得不到兄弟新闻单位支持的情况下,陈宗立决定记者站独家行动。1983年10月,他和李蔚合作的第一篇情况反映发回报社。可是,却因种种原因此稿未被采用。
1984年6月,陈宗立在李蔚的大力支持下,两人共同署名发回第二篇情况反映。就是这篇情况反映直接促使杨小民杀人案的纠正,这是后话。6月9日《光明日报》情况反映以特刊的形式刊出《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杨国英之子杨小民故意杀人重罪轻判群众强烈不满》一稿,此稿披露了杨小民故意杀人案的发生和重罪轻判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的事实,介绍了此案发生的过程和重罪轻判的原因。情况反映发出后,《光明日报》总编辑杜导正拍案而起,这位极富正义感的总编愤怒地在内参上批道:“卢云同志:能否公开报道呢?我倾向于改改公开报道。实在太可恶。”卢云是当时《光明日报》记者部主任,一位极有名望的老新闻工作者。
可是因为请示上级未被批准,此稿未能公开发表。
但这篇未公开发表的情况反映却产生了比公开报道要巨大得多的效应:邓小平、胡耀邦、习仲勋、陈丕显、薄一波、胡启立等8位中央领导作了批示。当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是:“徇私枉法,官官相护,封建家族关系”,要求严肃处理。随之,中央派出了第一个调查组赴青海调查。
迫于压力,青海省委于同年10月12日重新研究此案,一方面承认原判决不对,另一方面又认为不宜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其理由是担心其他犯人也会人心惶惶,影响改造。他们认为,杨小民故意杀人,重罪轻判是工作失误,不存在官官相护问题。
恐吓、跟踪、骚扰,巨大压力下陈宗立仍坚持斗争
这篇情况反映刊出后,青海省委开始追究是谁把杨小民杀人案捅到中央,但开始还不清楚是陈宗立写的情况反映引来中央调查组的。不过已开始怀疑陈宗立参与此事。
就在中央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全面调查时,1984年11月5日,陈宗立和李蔚的第二篇稿件又在情况反映特刊上刊出:《杨小民杀人案值得深究——建议中纪委直接派工作组查处此案》。此稿大胆揭露了青海省委、省高院主要领导庇护罪犯的种种行径。情况反映认为,杨小民故意杀人案重罪轻判的主要原因是“党风不正的产物”,矛头指向直接对准青海的最高层。并建议中纪委直接派工作组查处此案,以“伸张正义,端正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