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国南沙岛礁是“人工岛屿”?
中国的岛礁建设依托于拥有主权且作为南沙群岛组成部分的有关自然地形,与《公约》中所称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着本质区别。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法理上,南海相关岛礁本身即构成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无需通过岛礁建设予以强化。
相反,某些国家罔顾基本事实,企图通过“低潮高地+扩建活动=人工岛屿”的偷换概念公事,将中方拥有主权的领土曲解为《公约》中的“人工岛屿”,是以此否定中国的主权。
7.中国的南沙岛礁为“低潮高地”,不具领土地位?
按照国际法,南沙地物,不论是岛屿、低潮高地、水下地物,均是构成南沙群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主张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这实际上是试图通过否认岛礁地位在海域划界中的不可分割性、人为割裂“海域权利”与“海域划界”的密切关系等方式,规避海域划界争端例外方面的管辖权障碍。
南海岛屿
菲律宾基于其对南沙群岛的“切割”处理,完全无视中国对南沙群岛整体所享有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利,以图主张其仲裁诉求中所选南海部分岛礁仅仅是第121条第3款意义上的岩礁、低潮高地或水下地物,最多享有12海里领海的海洋权利,是歪曲滥用《公约》涉群岛条款,否认群岛在一般国际法、历史性权利等方面的依据。
8.中国寻求南海“军事化”?
自“亚太再平衡”战略实施以来,美国介入南海问题的核心切入点始终离不开指责中国在南海和南沙群岛进行所谓“军事化”部署和行动。然而,美国并非南海的利益攸关方,中国在南海的行动也并不危及美国的国家安全,后者却在背负着19万亿美元公共债务、国会连续削减军费预算的情况下,在南海花费巨资投入不必要的纠葛中,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推动南海“军事化”,反映出中美两个大国之间缺乏战略互信的现实困境。
中国目前的海权实现能力尚未“溢出”其主权范围,在主权范围内的南沙岛礁建设,也是履行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的权利,同时中国也有义务提升海洋服务能力,为过往的国际船舶和飞机提供补给、导航和救援,更好地维护航行自由,这是国际法框架下的国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