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纪委频频对“上海本地官员”发出警告
6月8日上午9:44,上海纪委官网以标题“王岐山: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转载中纪委网站7日下午17:00发表的文章。
6月7日,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发表文章《从严治党军令状,不是随便说说》。“从严治党军令状”说法来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文章引用习总的言论“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5月24日前后,媒体报导称,上海市纪委计划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派驻纪检组长。这是继上海市委第三巡视组今年3月巡视上海市交通委后的又一举措。
5月17日,上海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刊发了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周建勇的文章《学党章找差距,不做“温水中的青蛙”》。文章说,“一个人职务升迁了、生活变好了,信念就可能慢慢消失,成为‘温水中的青蛙’,对违纪甚至违法行为都丧失了最基本的警觉。如果不去自我警醒,那么谁还能叫醒你呢?”
时政分析认为,上海纪委很明显在警告官员别做“温水中的青蛙”、别站错队。
中央试点“制度的笼子” 上海本地官员首先受到约束
6月28日,中央出台了一个《问责条例》。官媒在解读时,特别点出了要严肃追究责任的三种情形: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民众反映强烈、损害执政政治基础。
王岐山之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他说,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当局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官员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