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王石4年时间拿了5000多万报酬,是他利用董事(长)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还是他应得的,也不难分辩清楚。2011年至今,万科每年收入上千亿、利润上百亿,董事长每年平均1000多万的收入,大约占公司总收入的万分之一或利润的千分之一。这个比例多不多,请自行对比其他A股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或全球同类型公司董事长的收入占比。
当初确定万科高管团队薪酬标准时,从一开始事实上就考虑了当初他们放弃管理团队大比例持股的机会,否则今日王石个人每年收益,岂止区区千万元。按2015年万科年度净利润100多亿算,即使王石仅持有1%的股份,那么他的年度所得也应当上亿,如果他持有5%或10%的股份呢?
既然如此,问题出在哪里?为何宝能系对王石必欲去之而后快?有人说这是当初王石不给宝能面子的报应,但这更直接涉及的,宝能系究竟是什么样的公司,他们为什么要高价入股万科,为什么从一开始王石作为并不大比例持股的管理层代表,并不欢迎宝能系?
说到底,宝能系与万科,从商业理念到行事风格均是格格不入的公司,如果说只要合法的资本,并无高低之分,在资本市场和公司股权上应当平等,但不同资本持有者,究竟是比较讲规则做让大家比较舒服的事,还是比较会利用规则做大家不那么舒服的事,商界人士不难一眼看出,围观者即使一开始不明就里,随着事态发展也能大致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