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两陈事件”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公安系统第一大案,后来判定是个冤案,1982年获得平反了。
寇庆延:对。陈泊、陈坤利用国民党旧政权的警特人员和三教九流的人,协助维持解放初期后广州的治安、抓捕国民党潜伏的特务情报人员,这是工作方法上的问题,定性成敌我问题,这就搞错了。
谈保护叶剑英 赤手空拳抓捕特务
南都:广东是前沿阵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治安形势严峻。听说你到广东省公安厅上任不久,第一项大任务就是保护好叶剑英(时任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广东军区司令员)。
寇庆延:1952年,台湾国民党保密局派四邑情报站少将站长赵一帆密谋策划暗杀叶剑英。这件事上报毛主席后,他马上批示说“一定要保护好叶剑英同志的安全”。罗瑞卿部长点名要广东省公安厅负责侦破此案,这年夏天,公安部还派政治保卫局一处处长李广祥来广州协助,成立专案组,确定行动方案。我们一是做好叶剑英的内保工作,二是搞清赵一帆的情况。那时公安厅没有船、没有飞机、没有汽车,完全是赤手空拳,要想在海上抓捕赵一帆,就只好找南海舰队帮忙。具体负责抓捕赵一帆的是广东省公安厅侦察科长刘毖。我带着刘毖找了南海舰队一个副司令员。南海舰队派出舰艇,在公海上开炮警告,截住了赵一帆坐的香港“德兴”号商轮,把他抓获。
谈王仲被毙 并不主张杀王仲
南都:改革开放初期,广东一度走私十分严重。海丰有个县委书记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经济犯罪被枪毙的县委书记。
寇庆延:那年我们查海丰县委书记王仲的案子,当时我个人的看法是:王仲自己并没有贪污、受贿多少,拿现在的法律来看,他主要是渎职和纵容,他要了很多手表,但都是用来送人的,不是装在自己腰包里。另外还有海丰一个副书记叫叶妈坎的,“文革”中的造反派,后来政策变了,调他到另一个地方工作,他不去,就搞走私、违法乱纪。当时我主张枪毙叶妈坎,不主张枪毙王仲,最多判个死缓。后来开常委会讨论,常委一致同意判王仲死缓。但讨论结果向中纪委汇报后,中纪委坚持要杀,要刹住这个风。当时全国还没有一个像王仲这么严重腐化的人,他是最厉害的一个,省委也没办法,最后就把王仲、叶妈坎两个都枪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