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涛介绍道:“这些大发国难财的大小官吏,重点集中在物资、黄金和外汇三个方面。据史料显示,1941年6月,美国政府曾冻结中国私人及公司、银行在美国的存款,其中私人存款约为一亿一千八百万美元。1948年3月,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发表的援华报告中,美国人估计中国私人所有的外汇黄金、外币约为5亿美元,这样数量巨大的私人存款,而且是集中在小部分人手中,其来源很明显,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贪污受贿、操控图利所得。”
这一时期,各级贪官污吏,尤其是上层官僚豪门集团发国难财的方法主要有:购买军火,从中贪污;操纵公债投机;在香港搞黑市外汇交易;印制钞券;利用抗战后方物资奇缺之机,囤积居奇和走私贩运等等。
邱涛举例道:“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之一为‘美金公债案’。1942年,国民政府争取到了美国的5亿美元贷款,而孔祥熙借负责这些事务之机,带头大肆贪污,上行下效,酿成了轰动一时的‘美金公债案’。”
经查,孔祥熙一伙在这一起案件中共贪污20多亿元,且证据确凿。蒋介石包庇失败,不得不委派财政部长俞鸿钧进行查办,最终也仅使孔祥熙于1945年辞去了行政院副院长、中央银行总裁、中国农民银行董事长等职。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除继续沿用1935年刑法典和某些战前颁布实施的刑事单行法规外,又根据抗战形势,制定了一些刑事特别法,以适应战时非常时期的需要。1943年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
可以说,当时的国民政府已经意识到贪腐造成的负面效果。
失去民心的政权
表面上蒋经国将孔家扫除出上海,但实际上,他的退让显示出“打虎”之行无功而返。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敌产接收中出现的大肆腐败,使国民党政府的威信在民众心中急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