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以,南海只是一个载体、一个介入点。南海仲裁案的本质意义,远远溢出南海范畴本身。如果中国参与、认可美国主导之下的南海仲裁,那么,以此作为“判例”,以后中外各种争端(无论其是否涉及核心利益),
都可能会被纳入这一运作模式,从而剥夺、侵害中国权益,并从根本上使得中国的国家崛起与民族复兴伟业,在国际博弈层面的历史性意义,归结为零。
中国052c级驱逐舰
(那种认为中国应主动从“程序”上“参与”南海仲裁,这既能争取美帝西方的认同,又可保持不“接受”仲裁的“实体”裁决之结果,从而取得主动,既避免中国在国际上陷于“孤立”,又能确保中国实际利益不受损害的论调,是典型的就事论事、就法论法、鼠目寸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值一哂)
2,南海仲裁案之简单追溯
美国航母舰队
——2013年3月,该仲裁庭正式成立——“日籍庭长”指定仲裁员(波兰法官代表中国及德国法官担任仲裁员)。为何要让日本人德国人作为“审判者”呢?
就是正如本律师一贯指出的:中国、日本和德国,是颠覆现行美英帝国主导的国际体制的三大主要力量,而美国不遗余力始终如一地离间中国与日本和德国的关系。(另注:该庭长后莫名改由加纳籍法官担任)
——2013年7月,撺掇菲律宾正式提交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