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后面的观点更为符合基本规律,即当前台湾的新闻自由是被政商力量共同扭曲的自由,有时也不顾民众知情权,也会辱没“第四权”的自由,其中政治力量的操控更是罪恶之源。
马英九
所以才会出现过往领导人被黑的事件,才会成全马英九先生“走光”的处境。不管怎样,大陆也好,台湾也罢,在媒体尺度和民众的尺度上,只要不是恶意的言论、扭曲的报道。都应该给予相应的自由权利。
就如我们的《人民日报》今天刊出题为《良好网络舆论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样,或许我们应该记住这样的时刻。谁都希望生活在一个秩序井然、惠风和畅的世界里,谁都不愿意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环境中。
人民日报大楼
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我们说对于不同观点和想法要开放包容,决不意味着对损人利己违法犯罪行为姑息纵容。
从马英九“走光”,我们对媒体的尺度,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不管是台湾也好,大陆也好,类似的事情都不值得鼓吹,甚至需要严厉的进行规范。对于那些忠言者,我们也应该给予宽容和引导,而不是节流堵言。
美国第三任总统汤托马斯·杰斐逊说“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
“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这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汤托马斯·杰斐逊的一句名言。但在中国,总有一些人把社会不稳定的原因,归结于批评者。但批评者的作用,其实就如同“扁鹊之于蔡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