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检察官的任命由总统决定,法务部长官行使提名权,总理根据总统的委托行使调转检察官的权力,除总检察长外,检察官的资格不随总统换届而改变。
韩国检察机关实行的是检察官独任制原则,也就是说检察官对于自己负责的案子独立侦查、独立判断并作出决定,也要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检察官与上司的意见不符,上司只能提出参考意见,而不能更改检察官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官在调查的过程中可以指挥司法警察工作,并承担调查的一切责任。检察官有随时结束调查的权力,司法警察应迅速把所有的证据和相关文件提交给检察官。
任何对由检察官起诉的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只能由原检察机关向高级检察院提出上诉,并向最高检察院再次上诉,申请司法审查,上诉至宪法法院。
在韩国,任何人如想成为检察官,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次考试又分三次进行,通过率很低。即使通过司法考试,也不能立即成为检察官,考试合格人员必须进入最高法院办的司法研修院完成两年的司法研修学习,这两年中要学习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全部业务。一般毕业成绩排名前列的学生会选择职业威望较高的检察官。
现实中,韩国司法考试难通过最好的例子恐怕就是韩国的前总统卢武铉,考了整整10年才通过司法考试。可悲剧的是,卢武铉卸任总统后因涉嫌接受非法政治献金被检方逼得无路可走,最终自杀身亡。
不过,当上检察官并非就意味着“职场得意”,还是需要坐得住冷板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