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不同意公开发表
《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发表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在记录稿的基础上形成整理稿。
毛泽东有不少文章是由讲话整理成文的,有的在这个过程中曾经过反复修改。他不光自己动手反复修改,还请一些“秀才”或其他领导人帮助修改。1963年11月24日,毛泽东在接见外宾时谈到写诗,他说:“写文章和写诗不经过修改是很少的。”“有时,还要征求别人的意见。别人有不同意见我就要想想。”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就是如此。毛泽东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后,在同年3月5日到20日举行的全国政协会议和3月6日到3月13日举行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都着重讨论了这个报告。随后,在各民主党派的中央机构相继召集的会议上,在中国共产党的许多地方组织所召集的会议上,也都讨论了这个报告。毛泽东本人也在不同场合反复宣讲这个问题,并多次对整理出来的讲话稿进行修改,形成《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草稿,然后在党内外征求意见,直到形成草稿第七稿,于1957年6月17日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
而对于《论十大关系》则不然。很长时间,既没有形成整理稿,也没有专门在党内外征求意见,毛泽东自己更没有动手作修改。
1965年12月15日,刘少奇写信给毛泽东,建议将《论十大关系》这个讲话印发出去。信中说:“此件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对于一些基本问题说得很好,对现在的工作仍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建议将此件作为内部文件发给县、团级以上各级党委学习。昨日见主席时,主席已同意这样。望主席再看一遍,并批交小平、彭真同志办理。”
毛泽东看了整理稿后批复:“送交小平、彭真同志照少奇同志意见办理。”但同时又强调:“此件看了,不大满意,发下去征求意见,以为将来修改之助。此意请写入中央批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