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的决定不仅遭到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关切,还违反了其作为缔约国应履行的国际法义务。
日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倾废公约》、《核安全公约》和《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有保护海洋环境、不向海洋倾倒放射性废物等义务。
然而,日本政府未与周边国家进行充分协商,单方面作出了排海决定,严重违反了国际法义务。
面对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承认专家组未完全达成一致,并强调该报告并不意味着机构认可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
国际社会普遍呼吁日本政府虚心听取正当呼声,履行国际义务,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理核污染水问题。
十大谎言的揭露。
1. 谎言一:核污染水能喝? 日本政府声称经过处理的核污染水可以饮用,然而事实却表明这并不成立。早在2020年,时任日本首相菅义伟在视察福岛核电站时拒绝喝已经净化稀释的核污染水,显示出日本自身对所谓“核处理水”的不确定性。
2. 谎言二:福岛核污染水中氚排放量小于中国核电站正常排水? 日本政府声称福岛核污染水中的氚排放量要小于中国核电站正常排水。然而,这种比较是混淆视听,福岛核污染水的核素组成和放射性风险与普通核电站排水有本质不同。
3. 谎言三:核污染水实际上是“核处理水”? 日本政府宣称经过处理的核污染水是安全的,“信息黑洞”却使人们质疑这一说法。实际上,福岛核污染水中含有多种放射性核素,而日本自家的净化装置有效性未经第三方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