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方面承认美国监控境外非美国人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却另一方面声称目前应用的《涉外情报监视法》对美国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这种逻辑可谓强盗般的思维方式。 就像一个抢劫犯明知目标财富属于别人,也明白抢劫是违法的,但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还是决定去抢。
美国似乎也是如此,如果说他们违法,那么他们会通过立法使其合法化。 因此,每当有人吹捧美国的法治时,我都深感困惑。
对于这样一个习惯于胡作非为的国家来说,它是否真正具备法治的特征?
回头再看美国的监控项目,我们都知道美国是名副其实的“监控帝国”,这种监控行为并非一日之功,而是长期以来的持续行动。
早在一战时期,美国就开始对进出美国的通讯进行所谓的“安全审查”,这一做法已延续至今。
从一战后的“黑箱计划”,到二战后的“幸运草计划”,再到我们熟知的“水门事件”和“棱镜门事件”,美国以所谓的“国家利益”为名,对各国甚至盟友实施了无孔不入的监控,这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
即使面临多方批评,“监控帝国”的瘾头也始终难以戒除,似乎并未打算收手。
去年5月,曝光出美国监控法国和德国等欧盟各国领导人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法国总统马克龙和时任德国总理默克尔等纷纷表示,美国这一行为“完全不可接受”。 然而,美国至今未关闭其监控行动,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其黑手的触角。
近两年来,美国黑客组织多次针对中国高校如西工大以及敏感部门如地震监测中心发起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