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1年为例,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当年我国货物贸易顺差收入为5627亿美元;但我国对外服务贸易逆差为-999.2亿美元,投资收益逆差为-1638亿美元(支付外资投资收益4174,减去我国对外投资获得收益为2536亿美元),加上其他小项,经常项目顺差实际为3173亿美元。
考虑外资到中国投资增加的收入为6616亿美元,净增加外汇收入9789亿美元。但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我国对外投资额是8116亿美元,两者差异归结为误差和遗漏,共计1673亿美元。
而在我国国际投资尺寸表中,我们的资产仅增加4452亿美元,比投入少3664亿美元;外资在我国资产则增加到7487亿美元,比外资投入额增加871亿美元。
因此,我们的净资产不但没有增加经常项目顺差额3173亿美元,反而减少3035亿美元。
其主要差异可分析如下:
1、该年度外资资产增加总额与外资投资额差异,去年约7487-6616=871亿美元,是外资在我国的投资收益,除汇出外,其余直接用于国内投资部分。这说明中外投资收益远大于我国国际收支上反应的数据,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的优惠外资政策。美国和西方名义上也有这种政策,但力度很小,很少用于有影响的外资企业,实际是打击主要对手,如美国对华为公司的全力打击。相反,我们却提供巨大的经济支持,将特斯拉从一个普通公司拉升为世界首富,甚至成为压倒中国的美国核心太空军事力量。
2、误差和遗漏1673亿美元,可能是贸易顺差中的一部分,是外资企业将贸易收入直接存放到国外形成的差异,是海关统计了收入,但收入并没有进入国内账户,直接留在国外了,这是2008年新外汇管理办法许可的。
3、我们在国外增加资产与我们国际投入的差异=8116-4452=3664亿美元,是我们国际资产年终核算与投入上的差异,表明我们用8116亿美元投入,最终到年度结算,仅增加资产4452亿美元,损失3664亿美元。其中小部分很可能是投资股市期货等市场上的损失。例如,仅2020年中国银行在石油期货上一次交易,就损失90亿元以上。还有可能是投资者移民等,使得他拥有的资产不再被计算成我国资产了,或者转移资产报为投资损失,还有故意输掉官司把罚金付给自己控制的海外企业等,这些都应当算作资本外逃了。
中美主要差异在于资本项可兑换,我们实际实施,而美国并不实施,因而美国对中国投资并不存在资本外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