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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国统一大市场”?信号前所未有的重

作者:
2022-04-20 12:05:16

市场是稀缺资源。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动国内市场由大到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必由之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筑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作出部署。

《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行动纲领,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里程碑。

通过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推动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正确认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科学内涵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市场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出现的一种高级形态,是现代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实现五个方面的统一。

一是统一的制度规则。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转需要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作为支撑。产权和信用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具备统一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运行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是统一的流通体系。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都离不开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统一的流通体系是提高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效率的有力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流通体系具备软硬两个方面的统一性。硬件方面,重点是运输通道、交易平台等流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软件方面,主要是不同区域之间流通体系的衔接畅通,跨区域、跨类型流通平台有效对接,以及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什么是“全国统一大市场”?信号前所未有的重

三是统一的要素配置。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一方面,要具备有利于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体制机制,推动区域要素市场的协同性和一致性持续提升。另一方面,要有效打破区域封锁和市场分割,实现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生产要素的统一高效配置。

四是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商品和服务市场实现更高水平的统一。在一个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中,商品跨区域流通的各种有形和无形壁垒应被彻底扫除,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对外地企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应被彻底清理,消费者权益应得到有效保护。

五是统一的市场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形成统一的监管格局,提升协同监管能力。监管规则方面,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各地在质量、标准、计量、商标、专利、检验检测等领域的规则逐渐统一,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方面,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跨区域执法的协同性更强、执法的标准更加一致,综合执法、联动执法效能更高。

值得关注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也在一定程度上被部分人误读。对于一些认识上的误区,需加以澄清。首先,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自我封闭”的统一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能把眼光局限在国内,需要胸怀两个大局,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秉承开放思维从市场规则、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强与全球市场联通。其次,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铁板一块”的统一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不顾区域差异、忽视经济规律在所有领域搞“一刀切”,而是要允许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开展差异化竞争。第三,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一蹴而就”的统一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考虑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可以优先在发展水平接近、资源禀赋互补性强的区域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发挥对全国市场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立破并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意见》强化目标导向,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着眼于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统一的规则体系完善制度,注重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破除阻碍国内大循环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