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留置行贿人员5006人、处分4806人、移送检察机关2822人。”
近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首次公布行贿人相关数据,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行贿向来是腐败行为的重要诱因。
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向腐败的深渊,理想信念不坚定是根本原因,但行贿人投其所好、无孔不入也是他们防线失守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
在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利益链和腐败链盘根错节、交织复杂,腐败方式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行贿者手段更加隐蔽、招数更加多样。
在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被行贿人“围猎”的犯罪事实屡见不鲜。
有的党员干部起初也能严格律己,但因为朋友、同学、同乡等人情关系抹不开面子,最终放松警惕,从一顿饭、一条烟、一瓶酒开始,步步坠入深渊;有的党员干部有些个人爱好,行贿人瞄准这一点,想方设法对党员干部投其所好、阿谀奉承,将其拉下水;有的党员干部的房产被某些人高价购买,变相受贿行贿……
“围猎者”的每一份“用心”都有其“用意”,行贿者正是利用少数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和贪婪欲望,构建权钱交易关系网、利益链,用“金元炮弹”腐蚀拉拢党员干部,为自己攫取不当利益提供帮助和便利。
而少数党员干部一旦突破了防线,被行贿者拿住了把柄,只能甘愿被“套牢”,最终越陷越深。
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
行贿与受贿就像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