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是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每月5到10元的奖励政策曾经被严格执行了三十多年。
为了调研当年推行的独生子女费是否符合标准,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曾在2005年开始一项名为《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改革调查研究项目》的课题研究。
当时的调查结果显示,如果要想达到55%调查对象满意的最低标准,每月独生子女费标准必须达到50元以上;如果要想达到80%调查对象满意的最低标准,每月独生子女费标准必须达到100元,这是当时规定标准的10倍;如果要想达到90%以上调查对象满意的最低标准,每月独生子女费标准必须达到200元。
结果说明,即使当时独生子女费完全兑现,也与群众的预期标准相差甚远。全国统一标准的独生子女费基本上没有起到优惠的作用,失去了优惠政策的含义。
“在独生子女费开始推广的八十年代,人均月工资不过几十元,那会儿5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以至于当时全国并不是所有地区都能负担得起这笔开支。不过在后来的物价水平下,这笔开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王广州解释说。
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而2021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高达到57541元,位列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因此这每月1000元的补贴是否够用,还需要更多数据进一步佐证。
“钱从哪里来?”这是王广州比较关心的另一个问题。他认为,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不能为了让一群人受益,而损害另一群人的利益,比如说是否会因这笔额外开支对养老、教育或医疗造成影响等。
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匡时看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不同情境下的生育意愿,可以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供决策支持,但他同时也提醒,这种假设性的问题回答,可能与其真实生育行为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分析调查结果时,也需要分析样本代表性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更加真实的参考。”黄匡时说,“这个假设性的生育补贴政策对出生人口的影响需要深入分析,尤其需要政策出台后的持续跟踪监测与评估。”
不过,对于问卷中“假设政府每个月给生二孩/三孩补贴1000元”的提法,不论黄匡时、王广州还是任正委都持肯定态度。
“虽然对于整个育儿过程中家庭付出的成本而言,这只是杯水车薪,但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仍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补贴。特别是浙江的农村地区,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足四成,每月补贴1000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覆盖农村一般标准的婴儿养育成本。”任正委说。
摸着石头过河
浙江一直在尝试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产假与育儿假等方面都出台了有力度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例如,计划“2025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5个”,“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