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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的腐败官员,为什么看不出有“羞耻感”?

作者:
2022-02-13 18:04:23

他们受贿数亿之多,直接间接受害的企业、群众、农民工究竟多少呢?他们保护黑恶势力,那么究竟有多少“周秀云”(河南农民工,2014年与丈夫、儿子在太原某工地为一企业打工,年底老板欠薪,丈夫、儿子与部分农民工讨薪,遭到当地警察镇压、毒打,周秀云被一警察扭断脖子而致死)那样的普通百姓受到黑恶势力的压榨、迫害、惨死呢?

他们“滥用权力”,打击迫害了多少“郭光允”(原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委员会高级工程师,1987年因举报市建委主任李山林及省委书记程维高的腐败行为遭到程、李的打击报复,1996年以“诽谤省主要领导”罪名被判劳教两年、开除党籍)式的反腐英雄呢?

再如第三集中揭露的内蒙古腐败官员,只是揭露其如何利用权力把煤矿资源作为与私营企业主交换的资本为自己和家属谋取巨额钱财的罪行,但他们的这种行为给内蒙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于煤矿主不顾安全生产剥削压迫置煤矿工人生命于不顾等典型事例基本没有交代。

不知教育者们究竟是否掌握腐败者的这些典型而具体的犯罪事实?没有这些典型的极其严重的犯罪事实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何能使腐败者认罪悔过呢?通过对这些官员的教育,一定要使腐败官员认识到他们不是一般的普通刑事犯,他们的罪恶要比普通犯人严重千百倍,他们虽然不是直接的杀人犯,但极可能由于他们的腐败行为导致无数个企业破产、无数国家人民财产流失,千百万个普通百姓失业、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甚至丧失生命等。他们是中国当今最大的犯罪团伙,是社会主义最大的阻力和破坏者,比起当年欺压百姓的地主恶霸资本家有过之而不及。这也是能够使腐败官员有“羞耻感”、“犯罪感”的重要途径方法之一。

第三,教育者对腐败者的特殊性研究不到位。

腐败者有共性也有个性,“教育”腐败者,既要抓住腐败者的共性,也要抓住其个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从该片揭示和评论不同的腐败者时,却抓不住特殊的深层次的原因,由此则不能真正有的放矢。如对王立科(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的介绍中说:“王立科从一开始,就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

我们分析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轨迹,就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为什么会形成如此扭曲的价值观。所有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也就是说,王立科在提干或者说入党之前,就始终没有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最起码也是入党动机不纯。那么,这就不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题”,而是“投机革命”的问题。

这种人究竟如何混进党内的?如何被领导看中,提干,一步步篡夺权力呢?如何打击迫害他人呢?……显然片中都没有介绍,也就没有真正找到其腐败的深层次的内因。另一个腐败人物就是刘国强(原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曾受贿达3.5亿多元。他被审查之后,试图蒙混过关,拒不交代问题,在思想上掩耳盗铃,找借口自我麻痹。他自己说,被抓之后“我并没有感到太多的负罪感”。

直至被他转移赃款的涉案老板主动交待出来,刘国强才低下头来,但思想上还是没有真正认识其罪行。片中介绍,审查者把他年轻时的入党申请书拿给他看,后又通过亲情感召等多种方式,最后才真正认识错误和罪行。观后笔者有一疑惑,刘国强不同于王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