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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江勇案首次披露:兄弟二人一政一商大把敛财

作者:
2022-01-21 09:20:17

另外,周江勇案暴露出的问题也值得重视。那就是官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旁系家属是否可以经商,如何避免类似现象?

专题片解说词提到,浙江是市场经济活跃地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搞“一家两制”的问题。在周江勇倒台后,杭州市官方就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反腐专家、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研究员彭新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近年来,因查处一案带出一串、一窝的家族式贪腐现象比较突出。腐败分子与家族亲友内外联合、共同策划作案,这使得反腐败斗争中发现、突破、处理腐败的难度不断增大。

在彭新林看来,正是因为周江勇家风不正,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勾当,使原则在亲情面前变通、底线在人情世故中失守,才让其把家族兄弟当成了利益共同体,把权力当成了换取资本的工具,最终跌向腐败的深渊、身败名裂。

彭新林说,官员家族亲友为政或经商,原本都是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若官员从政后仍得陇望蜀,利用职权帮助家族亲友谋利,搞权钱交易,这便是滥用权力,也是对制度的破坏。

北京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杨志云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实际上关于官员配偶、子女经商问题,官方已有相关规定。比如《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

简单来讲,该文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代理、发布,开办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律师,从事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等诸多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官员配偶、子女可以经商,但不得在相关领导任职地区经商,也不得从事上述经营活动。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曾提到,1984年至2016年,中央发布的涉及“禁止官员及其亲属经商”规定有20余份。十八大以来,关于官员配偶、子女经商的规定越来越严格。

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五省市相关文件特点类似,级别越高,要求越严格。省(直辖市)一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省(市)经商办企业。

从上述文件看,除官员配偶、子女及配偶外,政策文件未对官员其他近亲属经商行为做出明确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