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作出深刻总结,提出明确要求。
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
针对此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可持续问题,特别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三期叠加”、发展方式粗放等突出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
几年来,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稳步前进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
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是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好新征程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当前,我们正信心百倍地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稳步前进,同时也要看到,受国内外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着严峻的风险挑战。
特别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等等。破解这些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贵在落实。
“非知之难,行之惟难。”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党中央的重大要求和重要部署,必须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落到实处。
党政领导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加强督促检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新发展理念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级落地生根。
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