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19期“按兵不动”后,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终于有了新动作:1年期LPR较上一期下调5个基点至3.8%。
继全面降准落地后,中国人民银行为何再次下调1年期LPR?这又透露出哪些信号?
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LPR为3.8%,5年期以上LPR为4.65%。
自2020年4月20日创下改革以来单月最大降幅后,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一直未作调整,直到此次1年期LPR下调5个基点。同时,5年期以上LPR保持不变。
1年期LPR为何会在此时下调?
2019年8月LPR报价改革后,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其中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指中期借贷便利(MLF)招标利率。也就是说,LPR报价=MLF利率+加点。
12月人民银行开展了5000亿元MLF操作,但招标利率未作调整,仍维持在2.95%。可见,报价行在考虑了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后,调整了加点幅度。
本月15日,年内第二次全面降准正式落地,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并可为银行每年降低资金成本约150亿元。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近期全面降准落地,金融机构可获得长期低成本资金,降低了报价行的资金成本,为此次1年期LPR下行创造了条件。
事实上,降准带动LPR报价下调已有先例。
2020年9月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增刊曾提到,人民银行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20年1月两次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对报价行资金成本等加点因素有明显影响,降准当月均有部分报价行根据自身情况下调了报价。
由于LPR变动不能小于最小调整步长,故两次降准当月只有一次(2019年9月)触发了LPR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