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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天罚6700万!河北又一地这次出名了

作者:
2021-12-18 16:35:05

一、没有任何理由和手续就伸手向企业收费。如,霸州经济开发区辛章办公区通知各村街书记(主任)领取《霸州市工业企业普查信息情况表》和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要求村街书记(主任)组织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占地面积,以1万元/亩的标准,向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转款。随后,各街村书记(主任)采取现场告知、电话通知或由房东转告等方式,以上面有要求等说法,直接让企业转账交钱,并将企业转账记录等报送辛章办公区登记开票。11月10日—12月6日,辛章办公区共有309家企业向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转款688.14万元,缴费金额4000元—50万元不等。

二、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如,根据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东段乡在1—9月非税收入41.5万元的情况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非税收入2166.5万元的目标任务,派出所有包村干部、执法人员、村干部等对全乡企业开展地毯式检查并罚款。10月30日—12月8日,该乡以“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为由,对638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1424.5万元,平均每天处罚16家企业,平均每个企业罚款2.23万元。638个处罚案例均缺少必要的法律文书。再如,11月1日—12月6日,岔河集乡重点选择辖区内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38家企业,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名义集中实施高额处罚,罚款金额合计386万元,其中罚款10万—24万元的企业4家,罚款25万—60万元的企业5家,相关处罚手续均不完整。7家接受高额处罚的企业因不愿留下行政处罚记录,该乡综合执法队违规将其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拆分到未实施执法检查的其他企业。

三、盲目提出超高任务向村街企业乱摊派。如,根据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东杨庄乡在1—9月罚没收入4.09万元的情况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收缴1395.91万元的目标任务,并将其摊派到全乡20个村街,由村街干部向辖内企业直接收取费用,并通过乡财政所交至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为加快摊派收费进度,东杨庄乡对村街任务完成情况每日进行统计排名。10月1日—12月6日,东杨庄乡摊派收费合计455.6万元,其中11月份摊派收费429.3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0.45万元)的945倍。督查组实地暗访的苑口村被摊派收费任务45万元。该村将全村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为两类进行摊派,一类企业10000元,二类企业5000元。11月24日—12月6日,该村9家一类企业和15家二类企业交款16.5万元,没有任何收据。

从督查情况看,霸州市出现的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直接抵消了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有些地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没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的情况,没有真正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依靠非税收入特别是罚没收入来弥补财政缺口的冲动仍然强烈。